卫计委重申低价药直接挂网

发布日期:2014-09-05 24090人浏览

9月份将全国督查

低价药政策将迎来一次全国范围的督查,这是日前从国家卫计委透露出的信息。

  卫计委相关资料显示,截至7月31日,全国除了西藏以外,30个省份都已按国家要求公布了省级低价药清单,经计算,各省平均增补品种213个。加上国家公布的530个品种,全国每个省份平均拥有700种以上的低价药。

  但各省具体开展招标的进度有快有慢,“江西、上海、甘肃、安徽、吉林、宁夏、湖北、湖南、河北等省、区、市已启动低价药直接挂网采购工作,8月底其他省份都能开展。”日前,卫计委药政司有关人士表示。

  然而,这期间也出现了一些政策执行上的偏差。8月11日,福建省招标办公示福建药品采购工作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要求低价药集采实施与基本药物一样的“双信封制”。

  不与基药冲突

  低价药政策诞生以来,总给人雷声大雨点小的感觉,但在卫计委系统内部,这一政策却被赋予了很大含义。

  卫计委在制定低价药政策过程中实际上掌握了更多的主动,上述卫计委人士介绍说:“当初西药3元这一条,各部门都认可。中药定为5元,这正是卫计委提出的。”

  自从5月初公布国家低价药清单以来,各地增补和采购的进度不一,令很多企业对低价药政策产生疑虑。由于低价药并不像基药一样,明确规定“双信封制”的招标方式,而是采取直接挂网竞价的形式,这令参与企业感到无法把握。

  甚至有企业认为,低价药政策中“基层医院可以直接采购低价药”这一提法,实际上冲击了基药的地位。

  基本药物制度已明确要求,基层医院只允许用基本药物。而根据卫计委统计,目前在国家层面的530个低价药和2012版的《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的520个品种中,有273个是重叠的,占比为54%。但“530个低价药清单”中剩余的257个品种就可以堂而皇之地进入基层医院。换句话说,基层医院不再是基药的天下,只要企业将药价降到足够低,谁都可以进入这一市场。

  “这并非对基药制度的颠覆,两者不矛盾,不冲突。可以说,低价药清单的出台更好地补充了基药制度。”上述卫计委人士指出,确定基药采购机制的2010年国办56号文件中,对“常用廉价的基本药物”有着特别的采购政策,即供需双方议价采购。这就是低价药挂网模式的政策依据。

  对于日前招致众多药企和行业协会反对的福建低价药的招标采购模式,卫计委并未明确表态。但从其反复重申“挂网采购、不招标”的提法来看,卫计委并不支持福建模式。

  有学者认为:“按政策规定,低价药的价格可以往上调,只要控制在‘3元、5元’之内。地方政府担心舆论矛头指向药价上涨,所以才制定出‘双信封制’的方式。事实上,福建是有顾虑的。”

  低价药突进

  福建这样的顾虑可能是导致出现目前低价药政策实施进度较慢的原因。但上述人士称:“前期铺垫工作做得长了一些,并不意味着低价药不受欢迎。我们将在9月份开展全国范围的督查。相信只要开展起来,企业就会有热情参与。”

  在三级医院和基层医疗机构两个市场上,低价药采取了不同的采购方式,前者是由医院直接上网交易、议价采购,后者则需要通过省里汇总需求后议价,不直接面向企业。

  卫计委的思路是,省级汇总的形式可以多样,不搞一刀切。例如,省里圈定一个明确的范围,各基层医院只要报数量即可;或者将所有药品挂网,基层医院选择后汇总上报,这些形式都受认可。“不限制各省的操作方式,正是考虑到不同的利益主体和情况。”

  这似乎是卫计委首次在招标政策上采取如此“放任”的态度。从发改委放松低价药的价格管制,到卫计委放松低价药的采购政策,都不难看出,低价药可能是未来药品招标采购制度改革的一块试验田。

  上述卫计委人士表示:“低价药将是未来药品分类采购政策中很重要的一个环节。目前大量的矛盾集中在省级招标上,今后省级招标的药品范围可能会缩小,对低价药、妇儿用药、独家专利品种等都会有不同的采购政策。”

  但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制度依然会延续。中国医药工业科研开发促进会执行会长宋瑞霖表示:“以省为单位的集中招标采购尽管有着种种缺陷,但仍然是目前无法替代的、最合理的采购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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