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发布基药招标方案说明

发布日期:2014-05-26 24118人浏览
安徽发布基药招标方案说明
2014-5-26
 
                   唯低价模式悄然变脸
    5月13日,《2014年安徽省公立医疗机构基本用药集中招标采购实施方案有关问题的说明》发布。至此,除了安徽以外,广东、江西、湖北等地已陆续启动基药招标采购工作。“招标大年”行动不断。
  然而,今年的基药招标较之以往多出几分不确定性。由于低价药政策出台,而后续政策还未落地,因此与基药融合、供应保障成为业内关注的焦点。与此同时,低价药地方增补时限仅为55天,增补后的全国清单又会对招标采购产生哪些影响,目前尚不清楚。但值得欣慰的是,刚亮相的安徽招标方案一改过去“唯低价模式”,呈现出难得的温和面孔。
  安徽改良双信封
  众所周知,安徽是以往全国基药招标的样板省份,“唯低价”是其基药招标的核心特征。然而,该省新发布的2014年招采方案却对“唯低价模式”予以了相当的否定。
  安徽本次招标采用改进版“双信封”法,评标办法要点是,技术标评审不分质量层次,按照特定质量要素赋分,按一定比例以得分高低进入商务标评审。商务标分为3个质量类型,按照质量分(60%)+价格分(40%)的规则赋分,每个竞价组得分最高者为拟中标者。拟中标药品经过药品限价确认为中标药品。取消了原方案“质量类型一”药品中标价格不得高于该药品政府零售指导价的80%的规定。新增了商务标综合评审同竞价组药品数≤2,该竞价组类型所有药品中标价格不得高于该药品政府零售指导价的82%。
  申万医药分析师罗佳容表示,企业规模、行业排名、首仿、欧美认证等质量要素仍占比较大,这有利于国内大型企业;商务标由于首仿(同时为质量标准制定单位)、欧美认证等产品与进口原研产品同处同一质量层次,同一质量层次仅能中一家,这非常有利于优质国产药全面替代进口药;限价规则相对温和,药价只降不升。
  除此以外,安徽方案允许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中心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使用一定比例的“质量类型一”(高质量层次药物)的药物,这是一大进步。
  低价药纳入招标
  安徽省基药招标的另一个看点是,融入了国家发改委新近发布的低价药目录执行方案。方案明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定价范围内的低价药品清单》或《安徽省第一批廉价药品目录》,以及相关规定的药品,技术标入围后直接“挂网”,医疗机构自行采购。廉价药品及国家基本药物中国家定点生产的第一批试点品种技术标入围后,直接以政府最高零售价格限价挂网,医疗机构自行采购。
  安徽省低价药筛选标准是按照代表规格品最高零售价格计算,日平均治疗费用西药不超过1元、中成药不超过1.5元,比国家发改委规定的日平均诊疗费用“中成药5元、化药3元”标准严格很多。业内人士认为,生产企业完全凭借经济技术标得分挂网,摆脱了低价竞争的恶性循环,且按政府最高零售价格限价挂网,意味着不少低价药产品价格将大幅提升。
  目前,全国仅有广东、山东、上海和北京完成了新版基药招标,湖北、湖南、安徽等多省处于不同的招标阶段,基药招标进度慢于预期。在已进行基药招标的省份中,仅有广东省的政策偏极端,其他省份均对“双信封”模式进行了改良。
  罗佳容认为,未来各地出台偏温和的基药招标政策将是主流,基药市场仍存潜力。由于中成药降价尚未落地,基药招标推进进度慢于预期。
  支持国产药信号明显
  5月8日国家卫计委官员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能用便宜的不用贵的,能用仿制药不用原研药”。这一观点引发业界对政府未来将支持国产药的广泛联想,安徽新出台的招标方案看起来确实非常有利于国内优秀企业。
  事实上,从国家发改委取消低价药最高零售价的政策即能看出,药价改革已经起步,而改革的趋势可能是“放”字当头。长期以来,我国对药品价格实行行政管理,围绕价格、市场科学合理性的调整一直没有间断,但药品价格仍然饱受诟病。在众多行政之手干预下,我国一部分医药企业经营举步维艰。
当前,“以药补医”的大环境没变,招标采购政策延续,从根本上改变药品定价制度,朝着更市场化方向迈进还在起步阶段。但是,低价药政策的出台,以及安徽等地基本药物招标采购政策迅速跟进和调整,似乎让业内看到了药品价格管理改革的一缕曙光。
 
 
 
 
                     供稿: 转载至医药经济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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